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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>
空運貴重物品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項
貨物到達運作部後,運作部的外場首長必須第一時間檢查貨物包裝(紙箱包裝、封箱條是否完好;纖袋包裝、一次性鎖是否完好及貨物件數),確認無誤後,在“貴重物品走貨記錄表”上簽名確認,然後將貴重物品存放在“貴重物品存放區”,安排專人負責看守;所有貴重物品的“貴重物品走貨記錄表”,由空運運作管理部的外場首長負責保管備查;如有异常當班首長必須第一時間拍照留底並在NIS系統裏迴響异常,將貨物過磅檢查是否有少貨,並填寫登記表,同時電話通知上一環節負責人。對於鎖號有异常的車次,當班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迴響异常到品質管理中心值班人員,破損修復必須有首長在場,並當場監督裝車,同時必須用印有公司Logo標誌的膠紙進行修復。總調交接部趕往機場的車輛必須上一次性鎖,由總調列印清單注明鎖號交由司機帶往機場,到達機場後外場人員必須第一時間檢查鎖號是否完好一致,並檢查貴重物品包裝(紙箱包裝、封箱條是否完好;纖袋包裝、一次性鎖是否完好及貨物件數),如有异常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總調當班首長。機場操作現場必須有一比特首長級人員現場督導,保障所有貨物正常安全操作。
8.到達網點
凡貴重物品到達網點後,由網點人員檢查貨物包裝(紙箱包裝、封箱條是否完好;纖袋包裝、一次性鎖是否完好及貨物件數),如有异常必須核對貨物重量並要求機場開具事故簽證,同時將异常情况迴響到物流公司總調。客戶收貨時,必須要求收貨人當場拆包驗貨(外包裝完好的,須在簽收單上注明再驗貨)。如收貨人不願意當場拆包驗貨的,須要求客戶在簽收單上注明“外包裝完好”並簽名確認後方可提貨。
9.其他注意事項
(1)所有公司內部經手環節,凡發現貴重物品沒有“貴重物品走貨記錄表”須立即報運作中心,且不得繼續走貨,否則產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。
(2)任何員工發現貴重物品有异常(破損、變形、貨差)時,應立即與當班領導反映,若情況屬實可由當班領導向品質管理中心反映,品質管理中心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5元/次的獎勵。如能舉報內部存在盜竊等不良現象,將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不低於100元/次的獎勵。
(3)在“貴重物品走貨記錄表”上所有經手人員都必須核實(除常規檢查件數、外包裝是否破損外,還需查看封口一次性鎖是否有開啟、破裂等痕迹)簽名確認,凡不簽名者罰款50元/票。各部門必須對自己操作環節內的貨物安全完好負全責。
(4)在車輛運輸過程中,司機必須對貨物件數負責,若貴重物品在車輛運輸過程中出現貨差按100元/件給予處罰並承擔相關貨差責任。
(5)貴重貨物裝車時一律不得重壓,若因裝車操作不規範而產生的破損、變形,下一環節在卸車時應及時回饋异常資訊,並注明是貴重貨物。所產生的損失,由上一環節裝車人員全部承擔。
(6)“貴重物品走貨記錄表”從收運部門出發直到到達終端部門,必須使用同一份表格,中途各環節在該表格上填寫及簽名,不得另外製作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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